王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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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文(王伟),男,重庆大足人,人贩子余华英的丈夫。曾因盗窃罪判刑入狱,后多次伙同余华英拐卖儿童[1]

人物经历[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984年,王加文在云南大理结识了余华英,后两人结婚,王加文把余华英带回了老家重庆大足。

1987年1月,余华英生下了两人的女儿王梅花。

1990年,王加文因盗窃罪被判刑。服刑期间,王加文从监狱脱逃,后使用多个化名藏匿重庆、云南、福建等地。脱逃期间,王加文与妻子余华英取得联络,二人以多次拐卖儿童的方式来赚取非法利益。

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抓,之后,其户籍被注销。

2002年,王加文曾在云南拐走2名儿童。

2003年,王加文与余华英拐卖了一名儿童。

2004年,王加文与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拐走了两名儿童。5月19日,王加文与余华英被抓获归案,两人均隐瞒了真实身份,分别谎称叫“王伟”和“张芸”,且没有供出其他被拐儿童。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王伟”和“张芸”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三年。王加文出狱后,一度下落不明。

2023年7月,长期下落不明的王加文被云南警方抓获,之后在王加文身上又牵扯出两名被拐儿童。而其中一名被拐儿童,正是卿素华夫妇2002年被拐走的儿子李聪[2]

2024年7月10日,王加文被移送丽江古城检方审查起诉。同年9月19日,王加文因涉嫌脱逃罪及拐卖儿童罪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一审并未当庭宣判。

个人生活[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984年,王加文和余华英结婚后,两人在1987年育有一女,叫王梅花。

人物事件[编辑 | 编辑源代码]

犯盗窃罪[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990年10月,王加文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1992年2月,其从监狱脱逃,后使用“王伟”“张伟”等化名藏匿于重庆、云南、福建,且在脱逃期间多次犯罪,被多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执行完毕,期间其隐瞒逃犯身份,“一共脱逃31年4个月零10天。”

拐卖儿童[编辑 | 编辑源代码]

1990年,王加文因盗窃罪被判刑,之后王加文从监狱脱逃。脱逃期间,王加文与妻子余华英取得联络,二人以多次拐卖儿童的方式来赚取非法利益。

1992年,王加文因涉嫌盗窃被抓,之后,其户籍被注销。

1993年起,余华英陆续伙同丈夫王加文或情夫龚显良拐卖17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2002年,王加文在云南拐走2名儿童。

2003年,王加文与余华英拐卖了一名儿童。

2004年,王加文与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拐走了两名儿童。同年5月19日,王加文与余华英被抓获归案,两人均隐瞒了真实身份,分别谎称叫“王伟”和“张芸”,且没有供出其他被拐儿童。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王伟”和“张芸”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获减刑三年。王加文出狱后,曾一度下落不明。

云南被捕[编辑 | 编辑源代码]

2023年7月,长期下落不明的王加文被云南警方抓获,之后在王加文身上又牵扯出两名被拐儿童。而其中一名被拐儿童,正是卿素华夫妇2002年被拐走的儿子李聪。

案件审理[编辑 | 编辑源代码]

2024年7月10日,王加文被移送丽江古城检方审查起诉。同年9月19日,王加文因涉嫌脱逃罪及拐卖儿童罪在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一审并未当庭宣判[3]

外链[编辑 | 编辑源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