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诬告强奸案

W596140558留言 | 贡献2024年5月30日 (四) 09:49的版本 (诬告,反杀)
(差异) ←上一版本 | 最后版本 (差异) | 下一版本→ (差异)

2024年2月17日19点左右,福建南安市新明村某男子将前女友的奶奶和哥哥杀死,又至前女友父亲重伤,送医抢救,男子喝农药自杀经过抢救,已无生命危险。 起因是男子本是老实找对象,和女方处对象后面因为相处期间,男方被女方骗了十五万女方怕男方找她麻烦遂报警告男方强奸,从恋人成强奸犯!被判入狱坐牢三年多!一个普通家庭的15万足够毁掉一个家庭,女方还如此狠辣,骗财还将男方告入监狱三年。这种天塌下来的感受,也许只有男方才能体会这种痛苦于是男方出狱后仇杀前女友她家几人。 大家都在指责男方的做法不正确,那么又有谁真正的站在男方角度去考虑问题了呢。 首先是被告判入狱三年,这期间男子肯定会上诉,最终结果还是在牢狱中度过,男子自己对法律失去了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