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南大学工作16年未被缴纳养老保险事件
2025年1月,徐女士反映,她2002年至2018年在河南大学做临时工,学校未给她缴养老保险。临退休时她自己筹13万元补缴,其中仅一两万是积蓄,其余靠借。退休后她继续在学校收发室工作领月薪,期间一直向学校讨要补缴费用却无答复,2024年6月她将河南大学起诉至法院[1]。
事件背景[编辑 | 编辑源代码]
2002年,徐女士在河南大学教务处做代课老师,后转至一学院任辅导员,2008年被安排到收发室工作,2018年6月退休。学校未与徐女士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五险一金,其工资按月发放,为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事件历程[编辑 | 编辑源代码]
2025年1月,徐女士反映,其2002年在河南大学工作,2018年年满50岁退休,因其临时工的身份,河南大学一直未给她缴纳养老保险。自己筹钱补缴了13万元,其中一两万为个人积蓄,其余为借款。退休后,徐女士仍在河南大学收发室工作并领取月薪,期间,徐女士一直向河南大学反映养老保险问题,希望学校归还她补缴的费用,但未获得有效答复。
2024年6月,她将河南大学起诉至法院。开封顺河区法院确认了徐女士与河南大学自2002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已超出仲裁时效,未支持徐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5年1月23日,河南大学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学校只能按照法院判决处理。
各方反应[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徐女士[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徐女士表示,自己是临时工,拿的都是最低生活保障的工资,一个月1800元。2008年她调到收发室时,部门领导口头承诺公司正考虑给临时工发放养老补助,像车队、动力中心也有临时工,这几年他们的养老保险都解决了。徐女士表示,起诉学校后,她被开除了,还没有找到工作。
河南大学[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庭审中,河南大学表示,徐女士在2018年9月20日办理退休手续,并于2022年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随后一直在学校收发室工作,彼时河南大学属于接收劳务派遣单位,与徐女士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务关系。
2025年1月23日,河南大学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回复,学校只能按照法院判决处理。
开封顺河区法院[编辑 | 编辑源代码]
开封顺河区法院确认了徐女士与河南大学自2002年9月至2018年9月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已超出仲裁时效,未支持徐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外链[编辑 | 编辑源代码]
- ↑ 高校回应女子工作16年未缴养老险_手机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