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胖猫被谭竹pua致死事件:修订间差异
Human在话题“毁灭证据罪”中的最新留言:2024年7月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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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研究一下怎么实现。 [[用户:Admin|Admin]]([[用户讨论:Admin|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13:30 (+08) | :这个我研究一下怎么实现。 [[用户:Admin|Admin]]([[用户讨论:Admin|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13:30 (+08) | ||
== 毁灭证据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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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定义、量刑】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用户:Human|Human]]([[用户讨论:Human|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21:56 (+08) |
2024年7月5日 (五) 21:56的版本
tz 你吗没了
tz 你吗没了 记住了 这是中国彻底走向死亡的一天 14.145.213.229 2024年5月29日 (三) 11:50 (+08)
建议给站内引用的外部链接在互联网博物馆上存档并放上存档链接,就像维基那样,进一步避免岁月史书。
@Admin Camus(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13:08 (+08)
- 这个我研究一下怎么实现。 Admin(留言) 2024年5月30日 (四) 13:30 (+08)
毁灭证据罪
请问怎么添加图片,想添加截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定义、量刑】第三百零七条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Human(留言) 2024年7月5日 (五) 21:56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