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胃仙:修订间差异
创建页面,内容为“浪胃仙,本名李杭泽,男,云南人,吃播博主。 == 生平 == 1990年,李杭泽出生于云南。 2018年,李杭泽参加了在重庆沙坪坝举办的一场美食比赛,比赛是现场报名,要求每个人吃三盘意面,两个披萨,看谁先吃完。李杭泽参加后成功拿下冠军。并以出色的表现获得了冠军,在那次比赛上,他被游絮关注,因此签约成为一名职业大胃王。李杭泽以“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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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浪胃仙“创始人”游某某在担任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友的银行卡账户,以收款不入账、虚构支出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2020年7月14日,公司解聘游某某,游某某离职,但其伪造“网络平台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继续使用该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2024年8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作出一审判决,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的四百余万元公司资金,并交还涉及的网络账号。游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浪胃仙“创始人”游某某在担任重庆天权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友的银行卡账户,以收款不入账、虚构支出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2020年7月14日,公司解聘游某某,游某某离职,但其伪造“网络平台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继续使用该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2024年8月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于作出一审判决,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巨额财产,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退还所侵占的四百余万元公司资金,并交还涉及的网络账号。游某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4年10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
2024年11月13日,头部吃播IP浪胃仙创始人游絮犯职务侵占罪,终审获刑8年罚款100万元,公司负责人提醒同行加强风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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