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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兰兰事件'''或称'''寻找汤兰兰事件'''是2018年初,在中国大陆发生的一起舆论争议事件<ref>[https://news.ifeng.com/a/20180203/55727788_0.shtml 汤兰兰事件中,网友最关心的问题都有权威解答了]_凤凰资讯</ref>,由澎湃新闻和[[新京报]]记者所做2008年黑龙江省未成年人被性侵案的报道所引发<ref>[https://www.sohu.com/a/220481410_499808 “寻找汤兰兰”事件 网友质疑原发媒体]</ref>。报道中,记者公开当年未成年受害人的身份信息,试图“寻找”被警方保护、更换身份的受害人。记者此举,引起网友反感,反被人肉搜索。事件所涉性侵案本身、新闻伦理、网友反应均引发争议<ref>[https://www.sohu.com/a/220239426_324348 汤兰兰案,无论如何澎湃新闻你都不该公布受害者户籍信息]</ref>。 == 背景 == 强奸案涉及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可以不公开审理。中国司法对强奸案受害人保护无制度化规定。 == 案件 == '''汤兰兰案'''是黑龙江省女孩汤兰兰被家人和村民强奸的案件。2008年10月3日,不满14周岁的汤兰兰(化名)向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龙镇警方写信称她从7岁开始被父亲、爷爷、叔叔、姑父等亲属及村民强奸。10月27日,汤兰兰在寄宿房东兼干妈陪同下报案,检查结果表明她有过性行为。10月底,警方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5人。其中有汤父汤继海、汤母万秀玲及爷爷汤瑞景。12月13日,汤瑞景在看守所内咳血,经抢救无效死亡,被鉴定死于肺癌。 2009年9月22日,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2010年10月20日,以强奸罪、强迫卖淫罪、嫖宿幼女罪判处1名被告无期徒刑,10名被告有期徒刑5至15年不等。11名被告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简称“黑龙江高法”)上诉,2012年10月26日,黑龙江高法驳回上诉。 2014年,黑龙江高法驳回被告之一刘长海的申诉。刘长海再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申诉,于2016年被驳回。再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申诉,于2017年被驳回。 被告汤继海、刘万友、陈春付、于东军四人以被诬陷、被刑讯逼供等为由向黑龙江高法申诉。2018年2月8日,黑龙江高法决定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复查。同案被告万秀玲提出书面申诉,纪广才、梁利权、王占军、李宝才、徐俊生提出口头申诉。7月27日,黑龙江高法公开开庭宣布驳回申诉。同日,中国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发布报道,首次采访汤兰兰,汤兰兰表示11人无一冤枉。 == 新闻争议 == 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闻发布报道《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报道开头即指汤兰兰“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称案件疑点颇多,证据不足,需重审,呼吁寻找汤兰兰,同时公布了案件被告之一汤母万秀玲提供的汤兰兰新的身份信息。次日,《新京报》发布评论《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 报道发出后,既引发中国大陆舆论争议。媒体“寻找汤兰兰”替代案件本身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微博上,澎湃新闻和《[[新京报]]》遭到网友大规模的批评,报道记者亦被网友人肉搜索<ref>[https://net.blogchina.com/blog/article/991713324 汤兰兰性侵案|澎湃新闻、新京报等媒体为啥被网友骂得狗血喷头?]原创:蒋忠贵老蒋不是委员长</ref>。有评论指澎湃新闻30日的报道已触及新闻伦理和法律边界。此前《南方周末》记者王瑞峰曾采访过案件,在报道公布前被撤稿。1月19日,记者在个人社交帐号发表后被删除,未引起公众关注。 虽然目前,中国司法对强奸案受害人保护无制度化规定。但汤兰兰案中,有认为出于对受害人的保护,警方为汤兰兰迁移户口、提供新身份是符合常识的。对所谓“失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两位人士撰文指出,事件中汤兰兰“从来没有跟媒体联系过,谈不上失联。并且汤兰兰也没有义务与媒体联系。”“让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反复回忆被害经历本身就是对人的再次伤害,媒体并无这个权利。”故有评论者,将澎湃新闻“寻找汤兰兰”定义为“人肉搜索”。另有评论指,在现实环境下,澎湃新闻的报道“追问汤兰兰下落是容易的,质疑公检法是困难的”,而对记者进行人肉搜索“不仅找错了靶子,而且用错了方法。” 2月2日,江苏新闻广播发布文章《被父亲爷爷等亲友性侵7年,受害人汤兰兰不能“消失”吗?》,认为澎湃新闻“张贴出受害人的户籍信息,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寻找受害人”。2月3日,《人民日报》的微博帐号发表评论“公众渴望真相,但同样相信:媒体监督亦有法治规范与伦理边界。尤其是对一桩烈度极大的未成年人案而言,知情权本就让位于隐私权,揪出真相,绝不等于让受害人出列。以持中的姿态谋求法治,更有助于守护正义。” == 外链 == <refer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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