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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毓明被指控性侵养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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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调查 == 2020年4月11日,烟台市公安局表示已成立工作专班调查,并邀请烟台市检察院介入,将尽快公开结果<ref>[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4242425.html 烟台警方最新通报:组成工作专班全面调查鲍某某被指控性侵案事实]|界面新闻 · 快讯</ref>。两天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派出联合督导组赴山东,对该案办理工作进行督导。 2020年6月1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鲍毓明案侦查完毕,审结。 2020年9月17日下午,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导组、北京市司法局和烟台市公安局接连公布本案的调查结果,称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山东省烟台市公安9月17日通报,美国人鲍某某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情节严重,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另外,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ref>[https://www.zaobao.com/realtime/china/story20200917-1085710 鲍毓明涉性侵养女案结果公布:不构成性侵] | 联合早报网</ref>。 === 韩姓女子的出生日期 === 联合督导组的调查披露,2015年3月(即与鲍毓明初次见面前)韩姓女子与其亲父提供虚假出生证明与证人证言,将其出生日期由1997年10月改作2001年8月;经查阅韩姓女子学籍材料和历史档案,询问相关当事人和韩姓女子亲属、同学、邻居等知情人,并结合其本人骨龄鉴定结果,联合督导组推断她的真实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安徽省太和县委在调查报告公布同日,对在养女之户籍年龄更改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12人予以处理,包括当时在任的6名公安系统成员、2名卫生系统成员、2名原墙镇西街村委会成员和2名太和中学人员;该县公安局随即更正其户籍年龄。 === 二人关系发展 === 联合督导组的调查显示,两人的关系始于2015年,终于2019年,实际共同居住生活150余天,存在情侣关系。民政部门的消息显示,两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未办理收养手续,不存在收养关系。在两人交往过程中,鲍毓明不知道韩姓女子真实年龄。 调查发现,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鲍毓明在网上多次发布“收养”信息。2015年9月开始,韩姓女子为改善生活条件,通过QQ等多次发布寻求“收养”信息,并与多人联系商谈“收养”事宜。韩姓女子在网上看到鲍毓明发布的“收养”信息后,主动与鲍毓明联系。2015年10月10日,鲍毓明到南京与韩姓女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情侣。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 两人同居期间,曾因感情等问题曾多次发生矛盾。调查显示,韩姓女子多次报案及对外寻求帮助,原因都是和鲍毓明关系出现问题,一旦两人关系恢复或和好,韩姓女子即否认报警或者要求公安机关撤案。在不与鲍毓明共同居住期间,韩姓女子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与其他男性谈恋爱<ref>[https://mp.weixin.qq.com/s/tFgdBJvRo4QvClpH-K2flg Weixin Official Accounts Platform]</ref>。 === 性侵指控 === 联合督导组的调查认定,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毓明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鲍毓明在自认为韩姓女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姓女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违背了社会伦理道德与公序良俗。 调查说明,未发现鲍毓明违背韩姓女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证据。韩与鲍见面时已年满十八周岁,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根据司法鉴定结论意见,韩具有性防卫能力和作证能力。韩关于被鲍使用暴力手段发生性关系的陈述内容及提交的有关物证,经查证与事实不符,不能作为认定犯罪的依据。韩姓女子每次的报警、求助,都是由两人关系紧张而起,又因为关系恢复而撤案或被其否认。 调查显示,在与鲍毓明交往期间,韩姓女子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在不与鲍共同居住期间,韩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的QQ账户被鲍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也未发现她被鲍言语洗脑、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 鲍毓明的身份 === 北京市司法局的通报说明,鲍毓明于2005年5月由天津某律师事务所变更到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在企业任职,而不是以专职律师从业。同时北京市司法局指出,鲍毓明2006年取得美国国籍后隐瞒不报,反而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这两个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三项,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二、三项规定的违法情形,所以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吊销鲍的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以及公安部下达的指示,烟台市公安局决定驱逐鲍毓明出境。因为涉嫌对鲍毓明疏于管理,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律师协会已分别对泰德律师事务所立案调查。 === 其他 === 联合督导组的调查证实,公安机关对鲍某某涉嫌性侵的数次报警报案都依法进行了处置,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同时,联合督导组也认为民警存在执法不规范、答复简单生硬的问题,并责成烟台市公安局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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