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主菜单
主菜单
移至侧栏
隐藏
导航
首页
最近更改
随机页面
MediaWiki帮助
特殊页面
石头百科-维基百科
搜索
搜索
外观
创建账号
登录
个人工具
未登录
讨论
贡献
创建账号
登录
编辑“︁
鲍毓明被指控性侵养女事件
”︁(章节)
页面
讨论
大陆简体
阅读
编辑
编辑源代码
查看历史
工具
工具
移至侧栏
隐藏
操作
阅读
编辑
编辑源代码
查看历史
常规
链入页面
相关更改
页面信息
外观
移至侧栏
隐藏
警告:
您没有登录。如果您进行任何编辑,您的IP地址会公开展示。如果您
登录
或
创建账号
,您的编辑会以您的用户名署名,此外还有其他益处。
反垃圾检查。
不要
加入这个!
=== 韩姓女子指控 === 据受害人韩姓女子叙述,2015年12月31日,在她年满14周岁不久,“养父”鲍毓明对其进行了第一次性侵。韩姓女子当时尚未明白发生了什么,在网上咨询后,一位女医生告知她遭遇了强暴,并告知她去报警。于是,韩姓女子前往北京的一个派出所报警,但警察并没有立案;2016年4月开始,二人移居至山东烟台,在随后四年时间,她自述长期被性侵,被迫陪同养父观看儿童色情视频等。 2019年4月9日,因前一天韩姓女子自杀未成,山东省烟台市警察部门和检察院介入此案,随后韩姓女子向警方提供了多种物证和口供;数天后被警方告知在养父鲍毓明电脑内未查找到儿童色情片,并于4月26日决定撤案;同年10月9日第二次立案,但仅做取证工作。 2020年4月,韩姓女子讲述自身遭遇的视频在中国互联网上广泛流传后,4月9日澎湃新闻披露烟台警方与南京警方在同年2月29日的电话录音,录音中的烟台警方表示案件处理已经结束但没有结案通知书。
摘要:
请注意,所有对石头百科-维基百科的贡献均可能会被其他贡献者编辑、修改或删除。如果您不希望您的文字作品被随意编辑,请不要在此提交。
您同时也向我们承诺,您提交的内容为您自己所创作,或是复制自公共领域或类似自由来源(详情请见
石头百科-维基百科:著作权
)。
未经许可,请勿提交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取消
编辑帮助
(在新窗口中打开)
搜索
搜索
编辑“︁
鲍毓明被指控性侵养女事件
”︁(章节)
添加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