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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事件 == === 中国4000年美女 === 2014年,日本媒体以《四千年一遇的偶像》为标题,高度评价了中国美少女团体SNH48的鞠婧祎,引发了日本当地门户网站的关注和疯狂转载,“鞠婧祎”成为多个门户网站热门搜索第一的人物。该新闻转载至中国,由于翻译错误,将原标题翻译成了《中国4000年第一美女诞生》,瞬间爆红网络。这样高的评价也让她在第一时间登上了风口浪尖,遭到全网质疑。直至2017年在鞠婧祎的个人纪录片“StarLight·星梦之光”中,她才出面解释该事。 === 演技受到群嘲 === 接了多部偶像剧、古装剧后,鞠婧祎的演技受到了众多网友的质疑。2020年11月16日,在古装偶像剧《如意芳霏》中,鞠婧祎因为一段“绑架戏”造成了群嘲,观众纷纷吐槽其演技夸张、出戏。 === 护肤品代言纠纷事件 === 2017年10月20日,仙迪公司与鞠婧祎所在的经纪公司久尚公司签订了《品牌代言合同》,约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月1日止,鞠婧祎为该公司“果本护肤品”品牌代言人。合同中还对此次代言期约定了“两个不得和一个承诺”,即鞠婧祎不得为与其代言产品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代言。但在合同履行期间,鞠婧祎先后在微博发布了兰芝、兰蔻、悦木之源、羽西、圣罗兰、花西子等品牌产品的推广语。仙迪公司认为这些产品与“果本护肤品”具有竞争关系,久尚公司已构成违约,应退还全部费用,并支付违约金。鞠婧祎和丝芭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久尚公司则认为,合同订立时,仙迪公司并未告知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产品和直接竞争关系的企业。前述品牌从产品价格、档次、消费群体重合度、销售渠道等方面进行分析比对,与“果本护肤品”不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故不存在违约行为。仙迪公司随后将久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一审判决,驳回了仙迪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仙迪公司不服,上诉至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9日,上海二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上诉案,人民网、央视频、红星新闻等40多家媒体、平台参与庭审直播,近1300万网友观看了本次庭审。上海二中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公开宣判。 === 演员署名先后争议事件 === 2024年1月17日,《仙剑四》宣布开播,然而剧组官方微博在贴文中标注领衔主演时,以男主角陈哲远名字在先、女主角鞠婧祎在后并附注“排名不分先后”。随后鞠婧祎的工作室于发出声明,指出在鞠婧祎签署的出演合约中,关于艺人署名方式的约定为“单幅字幕且位列所有演员署名第一位”,然而没想到开播当日剧方竟变卦,“我们一直相信辛苦付出必然会有相应收获,真诚投入能够换来平等对待。然而今日,片方在官宣时的署名方式并未尊重合同约定事实,令人无法理解。”而陈哲远公司表示“陈哲远先生受邀出演男一号云天河角色,根据合约内容配合拍摄并采用男女一号角色署名排名顺序交替在前,并注明‘排名不分先后’进行角色署名。”剧组未对此争议做出回应。 === 丝芭传媒演员合约纠纷事件 === 2024年6月18日,鞠婧祎所属经纪公司丝芭传媒发布对鞠婧祎的30岁生日祝福,并宣称与鞠婧祎女士签署的《SNH48 专属艺人合约》及补充合约之内容约定,双方基于SNH48女团经纪协议的第一阶段部分合作已宣告圆满完成,将自即日起根据补充协议条款,正式过渡到以艺人经纪协议为基础的第二阶段合作之中。鞠婧祎本人随后回应已明确向丝芭传媒表达了2024年6月18日合约到期不续的决定,关于丝芭传媒提到的“补充协议条款”及“第二阶段合作”并不知情。当日晚间,丝芭传媒再次发声明回应,称鞠婧祎提到的不知情的补充协议条款是鞠婧祎本人在2018年9月10日签署的,且此前丝芭有告知此补充协议,并确认鞠婧祎收到了相关告知内容。称鞠婧祎单方面通知解约的行为不对原合同的履行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隔日,鞠婧祎的助理微博改名“鞠婧祎Office”,并表示“鞠婧祎个人工作室”的微博账号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修改了密码,已无法登入。同时也声明鞠婧祎从未见过也未被要求签属丝芭传媒18日公告中所提到的《专属艺人合约》补充协议 。7月8日晚,鞠婧祎的微博认证从“上海丝芭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签约歌手、演员”修改为“歌手、演员”。 11月1日,丝芭传媒发文表示,鞠婧祎未经我司许可私自接受公开商务活动,已对各类违约行为依法提起诉讼<ref name=":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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