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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影响 == 《刑法修正案(十一)》出台后,冒名顶替入学、就业安置等行为入刑<ref>[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8336608 【法院微提醒】刑法新增罪名:这10种行为可能涉嫌犯罪!]_澎湃号·政务_澎湃新闻-The Paper</ref>。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第一、二款:“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济宁苟晶被冒名顶替”的事件中,充斥着违法乱纪的影子,尽管事后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甚至被移送司法,但仍激起公众的强烈不安。2020年6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时,针对引发社会关注的山东“冒名顶替上学”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普遍建议,在刑法修改中写入相应罪名,并加大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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