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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争议 == 2018年1月30日,澎湃新闻发布报道《寻找汤兰兰:少女称遭亲友性侵,11人入狱多年其人“失联”》,报道开头即指汤兰兰“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称案件疑点颇多,证据不足,需重审,呼吁寻找汤兰兰,同时公布了案件被告之一汤母万秀玲提供的汤兰兰新的身份信息。次日,《新京报》发布评论《被全家“性侵”的女孩,不能就这么“失联”着》。 报道发出后,既引发中国大陆舆论争议。媒体“寻找汤兰兰”替代案件本身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在微博上,澎湃新闻和《[[新京报]]》遭到网友大规模的批评,报道记者亦被网友人肉搜索<ref>[https://net.blogchina.com/blog/article/991713324 汤兰兰性侵案|澎湃新闻、新京报等媒体为啥被网友骂得狗血喷头?]原创:蒋忠贵老蒋不是委员长</ref>。有评论指澎湃新闻30日的报道已触及新闻伦理和法律边界。此前《南方周末》记者王瑞峰曾采访过案件,在报道公布前被撤稿。1月19日,记者在个人社交帐号发表后被删除,未引起公众关注。 虽然目前,中国司法对强奸案受害人保护无制度化规定。但汤兰兰案中,有认为出于对受害人的保护,警方为汤兰兰迁移户口、提供新身份是符合常识的。对所谓“失联”,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两位人士撰文指出,事件中汤兰兰“从来没有跟媒体联系过,谈不上失联。并且汤兰兰也没有义务与媒体联系。”“让性侵案件的被害人反复回忆被害经历本身就是对人的再次伤害,媒体并无这个权利。”故有评论者,将澎湃新闻“寻找汤兰兰”定义为“人肉搜索”。另有评论指,在现实环境下,澎湃新闻的报道“追问汤兰兰下落是容易的,质疑公检法是困难的”,而对记者进行人肉搜索“不仅找错了靶子,而且用错了方法。” 2月2日,江苏新闻广播发布文章《被父亲爷爷等亲友性侵7年,受害人汤兰兰不能“消失”吗?》,认为澎湃新闻“张贴出受害人的户籍信息,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寻找受害人”。2月3日,《人民日报》的微博帐号发表评论“公众渴望真相,但同样相信:媒体监督亦有法治规范与伦理边界。尤其是对一桩烈度极大的未成年人案而言,知情权本就让位于隐私权,揪出真相,绝不等于让受害人出列。以持中的姿态谋求法治,更有助于守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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