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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青岛女司机逆行插队追尾逃逸打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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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方评价 = === 律师 === ====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 ====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表示,“千万别还手,还手就理亏”在法律上不成立,但从实践中来说不是空穴来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需要加强正当防卫的认定。“为使本人的人身安全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制止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他强调,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此外,也可以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及时处理。” ==== 盈科合肥股权高级合伙人王成律师 ==== 盈科合肥股权高级合伙人王成律师表示,最高检和公安部已出台《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强调“准确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型故意伤害”,应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他认为,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若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还击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若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亦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 ====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伟表示,在发生冲突后,应尽量保持克制,录音录像保留相关证据,切勿冲动。女司机逆行追尾以及逃逸的情节属实,这就归属交警部门负责,如果交警判定女司机在追尾中应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她就得承担相应赔偿。而逆行、肇事逃逸等行为同样违反交规,也会受到处罚。此外,女司机依然有道歉、民事赔偿、承担医药费的责任。 有律师指出,可以从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两个方面来考虑追究女司机刑责。其中,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受害人达到轻伤以上。如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女司机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的特征,或可按寻衅滋事罪立案追究刑责。 === 社会评论 === 此次王某的行为,引发很大的社会公愤和舆情,此行为以寻衅滋事定性没有问题。至于能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还要取决于对“情节恶劣”与否的评价。此次事件从时间、地点来看,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很明显,对被害人的言语侮辱和殴打情节也很严重,对社会公共秩序已经构成了严重挑衅,其社会危害性总体上也不小。对该案的讨论并非限于该事件本身,人们更在意的是,面对殴打不敢还手的心结如何化解,法律是否能够给予更明确、有效的支撑,如果能推动相关法律和执法的进一步完善,此次事件就很有意义了。(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 评) 对方当着孩子的面大打出手,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依然不敢还手,一个男人的血性就这么被人为的规则压制了,这种规则的合理性、合法性、道德性、正义性在什么地方我还真讲不清楚。这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榜样真的要在这件事里树立起来吗?我们居委会中心理论组有一个精通法律的老同志,他说现在是这样,在防卫实践当中,正当防卫基本上脱离了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讲得很清楚,头头是道,但是实践当中的操作却不尽如人意。(司马南 评) == 外链 == <referenc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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