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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 === 开庭前夕,大同市中院拟对席某某适用缓刑矫正,但席某某的母亲称,自己的儿子坚称无罪,不需要缓刑,自己也不接受判他缓刑。 2025年3月25日,经过一再延期后,案件二审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不公开审理,女方未出庭。当日13时,刑事部分庭审结束,未当庭宣判。截至当日,男方已被羁押690天。 2025年4月16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席某某强奸案公开宣判<ref name=":0">[https://news.youth.cn/sh/202504/t20250416_15945620.htm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_新闻频道_中国青年网</ref>。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1月30日,上诉人席某某与被害人经当地婚介机构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5月1日,双方订立婚约;5月2日下午,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山西省阳高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席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判后席某某提出上诉。<blockquote>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一审法院考虑到席某某与被害人属恋爱关系,且在被害人一方报警后,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席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故酌定对其从轻处罚,量刑适当。综上,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block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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